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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冠浩原创】网上售卖农产品的法律思考

发布时间:2022-05-09 14:58 人气:

最近,一场关于农产品售卖的官司引起了轩然大波。重庆农民王女士勤勤恳恳地做着微店生意,用自己的劳动做出粉蒸肉、渣辣椒、豆鼓等等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农家产品。然而,王女士最近却有一笔150份肉类食品的大单子,因为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等等信息,而被一名邵姓男子举报为三无产品。法院判决王女士要付出10倍货款的赔偿,加上货款已经接近5万元。


该案例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,当下,农村电商已经成为不少地方振兴乡村产业的重要渠道,但一些农村群众法律意识还不足,对于商品销售的规范性了解还不够全面,在利益纠葛中容易成为相对弱势方。但是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准绳,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,农村电商在向规范运作迈进的进程中,最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方法还是用好法律的武器,知法守法,远离法律所划定的红线。


一、在售卖预包装产品前,一定要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证件。根据产品的不同,对许可证件的规定比较复杂。但是一定不能为图省事就忽视对这些证件的准备。最基本的证件是《营业执照》和《卫生许可证》,如果是食品类的产品,那么还需要申请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和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》。最后,如果涉及到野生动物的养殖。则还需要《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》和《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》。具体办哪些证件还需注意自己所在省市是否还有些地方规定。


二、所销售的农产品的包装上,一定不能缺少法律规定的各类标签。例如生产日期、规格、生产者的信息等等。只要将这些标签依法标识在产品上,就能够避免自己辛辛苦苦做出的产品被投诉为“三无产品”。这也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维护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,在司法实践中,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规定是有一些区别的。如果是散装食品,则必须在散装产品的容器上标注好各类信息。尤其是以家庭作坊的形式批量生产,通过互联网平台批量销售,因其受众较多,食品本身又不易保存,容易滋生细菌,极易引起食品安全事故,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有关包装、标签、标识、添加剂的相关规定,以便出现食品安全风险或事故时可溯源、可追溯。


三、中国饮食文化是有着长远历史,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。在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阴阳五行哲学思想、儒家伦理道德观念、中医营养摄生学说,还有文化艺术成就、饮食审美风尚、民族性格特征诸多因素的影响下,创造出不同风味的饮食,这些都可能形成一种地域性产品,农户在网上销售自家农产品时除不能为谋求好的销售业绩同时,突破法律边界打“擦边球”,或采取假借商标或虚构产地,“傍名牌”形成不正当竞争,或在产品包装宣传方面雷同、近似甚至直接抄袭,侵犯品牌拥有者的知识产权,或在产品宣传的过程中夸大其词,甚至“带假货”的行为。同时也需注意自己产品的保护,如一些特殊的标识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人进行区分,在自己产品形成规模化销售后进行商标等的申请。


希望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以此为鉴,加强自身的法律水平,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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